基建处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 2015-06-01 浏览次数: 696
         为了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基建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基建处会议制度。
基建处的会议分为党内会议(按学校党委的规定执行)、行政会议、技术会议和工地现场办公会。具体如下:

1、处长办公会:会议由正处长、副处长、科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布置的有关工作,研究处内有关人事、工程建设、对外联络、干部和职工考核等重要问题。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会议的召开。

2、处务工作协调会:会议由处长、副处长、相关科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要求、处长办公会决定、交流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各科室出现的问题、布置下一步工作等。该会议由分管处长主持,会后由主持人安排专人形成会议纪要,报预算科发放至有关人员,分管处长监督落实,处务工作协调会由分管处长视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

3、技术工作会议:根据各工程的具体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报分管处长批准后召集参会人员,解决工程技术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并由专人形成会议纪要报预算科发放至有关人员。分管处长负责决议的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具体落实。

4、工地现场办公会:分管处长或工程科长负责召集,工程施工管理员(工地代表)、监理公司的监理工程师和施工企业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一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务,研究解决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工程有关工作。由监理公司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5、全体职工会议:根据工作要求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包括按照学校规定要求召开的工作部署会议,安排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工作总结等和每个职工有关系的工作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