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材料的管理与采购
1、工程材料管理工作由基建处材料科负责。
2、材料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全面抓好工程中所需材料的质量、供应、管理及大宗物资设备供应的招(议)标等工作,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材料组应依据投资计划、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及工程施工进度,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及用款时间安排,上报处领导审批。
4、按施工合同规定和施工管理组提供的材料、设备概(预)算明细及工地代表签证的材料、设备使用时间,由材料科科长下达采购计划单。
5、材料采购人员应根据平时对市场行情及生产供应厂家的了解,向领导提供多家材料供应厂家的生产、供货能力及资信程度等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采购人员应依据领导的审批意见及采购计划单实施材料采购。材料采购的基本要求为质量优、价格低、供货及时、“三证一单”齐全(《产品准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化验单》)。
7、货到现场后,采购人员应依据供货厂家(商)提供的“三证一单”等资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产品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马上办理退货,并及时上报处理。
8、采购物资需入库的应按《基建物资仓库管理细则》办理。
9、物资验收(入库)后,采购人员应及时按照《财务收支制度》办理结算手续。结算要求:帐目清、手续全、不留尾巴、双方无异议。
10、材料管理组应建立单项工程供料台帐,以便对工程材料进行结算。
二、工程材料招标与材料合同签定
1、工程中使用的重大设备及大宗物资供应,应实行招(议)标制,依据施工管理组提供的所需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供货周期等有关资料,由预算科编写招(议)标书。标书报经招标办公室、纪委、审计处、计财处审定后发布。
2、应选择多家企业参加竞标,由材料科牵头,与工程科等有关科室的配合下,对重点竞标企业的生产、技术、供货、资信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写出考察报告供领导决策。
3、材料科组织(参与)中标企业供货合同的会签,并对合同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招标过程中所确定的事项必须在合同中体现,在签订合同时应与招标文件及现场承诺的事项核对,确保无遗漏或不相符的事项。合同签署应履行学校有关经济合同的规定。
4、大包工程中有差价材料认定、管理工作由材料科承担。
5、对大包工程中有差价材料应按实事求是的原则,由材料员提供准确的现行市场价格。在材料科长审核、处长审批后由材料科组组织施工单位共同签订差价材料定价通知单,并负责跟踪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6、派驻工地的材料员应参与施工单位对有差价材料供货合同的签订工作,并对整个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所供材料的质量负责把关,严格审查“三证一单”是否齐全,参与材料复验工作中的抽样、送样、取单等全过程,以确保工程用料质量。
7、招标时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材料科要妥善保管,货到验收时,必须按样品严格验收,达不到样品标准的,要严格执行合同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8、派驻工地材料员对在施工现场发现的不合格、无三证、未复验的材料,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应及时上报材料科领导,问题严重的报处领导同意后要下达停工通知单,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
三、工程材料结算
1、工程材料结算由材料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2、凡属校方供应的有差价材料,应依据单项工程供料台帐,由主管材料员与施工单位材料员共同签订单项工程供料一览表,上报材料科领导,材料科应根据单项工程供料一览表和施工管理组提供的材料决算数量及现行材料预算价格,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做出材料结算,并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及相关科室会签上报,做资金结算依据。
3、大包工程的材料结算,应依据工程科提供的材料决算数量、施工单位投(议)标时的材料报价单及校方签证的差价材料定价通知单,由材料科负责对差额部分进行结算,并组织会签上报。
4、材料结算完毕,材料科组织材料采购人员上交应存档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