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机构设置  预算科职责
预算科职责  

 

1、负责编制校园总体规划,组织各单体方案的论证、设计工作。

2、编制年度基建计划及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3、负责基建项目的立项,按照前期工作报建程序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

4、负责工程预算编制、审查工作。

5、负责工程用款计划、报批及手续办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设计的变更,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工作。

7、会同有关科室做好监理公司、施工队伍、工程用材的考察,各项招标文件的拟定,招投标实施及合同签订工作。

8、负责基建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统计上报工作。

9、组织安排基建处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及时做好会议的准备、记录和整理工作。

10、起草基建处综合性文件、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文字材料;负责公函、文件、材料等收发、登记、管理和落实工作。

11、管理和使用基建处印章,作好全处职工的考勤统计。

12、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